3月8日,对于湖北联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廷红来说,是个特别高兴的日子,她为自己送上了最好的节日礼物——全省三八红旗手。
送法进校园,积极投身法律顾问工作,热心参与妇儿维权,帮助弱势群体维权,当好政府律师智囊团……在“法治恩施建设”战略强力推进的浪潮中,张廷红风风火火为之奔忙。
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州委、州政府的重大决策,必将在脱贫致富奔小康、建成全国先进自治州的进程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当了20多年律师的张廷红觉得,能够参与其中,是一名律师的荣幸,也是一名律师的责任。
受聘担任法律顾问 全心服务父老乡亲
自2014年3月以来,张廷红受聘担任恩施市新塘乡人民政府、小渡船街道办事处、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从此她将律师工作阵地和精力从城市转入乡村,积极探索“送法进社区”、培训“法律明白人”“律师进村”的服务方式。
通过进村服务,她发现很多老百姓对于土地承包经营权、山林承包、财产继承等关系切身利益的事务非常关注,但部分村民在涉身法律纠纷时既不懂法,也没有经济能力聘请律师,老百姓因此更加渴望律师的帮助。
为帮助老百姓消除法律困惑与纠纷,张廷红与同事采取定期进村的方式,先后到新塘乡下塘坝村、保水溪村等村,针对在家留守的妇女、老人和儿童等特殊群体,帮助他们树立基本的法律意识,并就婚姻家庭、财产分割、土地承包、老人赡养等常见案例,有针对性地提供法律咨询解答。
为让村民足不出户即可享受律师服务,张廷红还将联系卡一一发放到村民手中,并承诺常年免费提供法律咨询,为符合条件的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如今,张廷红的手机犹如维权热线,她每天都会接到村民打来的咨询电话,她总是一边倾听一边解答,她希望通过这些服务细节让老百姓相信律师,相信法律;她更希望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能帮助老百姓增强法制观念,引导老百姓遇事坚持依法办事。
当好政府的法律“活字典”
张廷红自受聘担任恩施市政府律师顾问团以来,曾多次参加政府常务会议,就所涉及的重要合同认真审查,会场上的她敢于大胆地发表意见,是政府的法律“活字典”。
2013年11月,在恩施市涉法涉诉重大疑难案件律师顾问团成立时,张廷红站在如何正确履行律师服务职责的角度,向恩施市政法委提供了顾问团工作实施方案。在担任律师顾问团成员不久,她作为一起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交出土地的疑难信访案件承办律师之一,为正确拟定该案的法律意见,她放弃了承接其他案件的机会,通宵达旦工作,与其他成员认真细致阅卷,查阅法律依据,本着审慎、敬业的原则,将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提交政法委,该法律意见书经研究后得以采纳。
2014年8月,恩施市小渡船街道办事处旗峰社区居委会要对231家拆迁户的安置房进行分配。
起初,考虑到人数众多,旗峰社区准备按照签订征地拆迁合同的先后顺序分3批进行。方案送给时任旗峰社区法律诊所负责人张廷红审查,她建议所有安置户同时进行,抓阄确定楼层、房号,并请公证员全程参与。当年8月13日,不到一天,231户全部平稳安置。
创新普法方式 模拟法庭进校园
近年来,张廷红及所内律师分别走进恩施高中、恩施市一中、实验小学、施州民族小学等近80余所学校巡回举办法律知识大讲堂宣传活动,开展学生安全知识、未成年人法律权益保护的专题知识讲座。
为创新普法方式,她经常牺牲休息时间编写剧本,并策划少儿模拟法庭、情景剧活动,然后在实验小学、施州小学分别开展“少儿模拟法庭”。把“审判庭”搬到校园,让学生们自己扮演法官、律师、当事人、证人等身份,按照法律程序参与“诉讼”,让孩子们从小树立法治信仰。
张廷红了解到,偏远乡村学校留守儿童较多,如何为留守贫困儿童普及法律知识,提升他们的安全意识?张廷红与同事们将此类法律问题纳入法治扶贫重点,并特意选择师生最关心、最迫切的法律问题进行宣讲帮扶,教会孩子们掌握安全技能,以法治巡回宣讲的创新措施为精准扶贫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2016年3月,张廷红与妇委会姐妹们精心打造了“心系妇儿·与法同行”法律服务方案,妇委会下设有送法进村居、法制进校园、纠纷调解、反家庭暴力、少儿模拟法庭多个维权工作小组。如今,为妇儿维权已经是张廷红及其团队的一项核心工作。
甘当妇女维权先锋 满腔热情助残维权
“作为一名女性,作为一名律师,我看到很多妇女儿童权益被侵犯后茫然无措,心里非常难过,所以我倡议所内妇委会律师自发成立‘妇女维权宣讲团’。”张廷红说。
张廷红先后走进恩施市崔家坝镇政府、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鸭子塘村委会、六角亭街道办事处、新塘乡政府等多个村(居)委会“送法上门”。因其法制讲座内容常针对妇女最关注、最常见的纠纷类型而展开,听过讲座的妇女们只要遇到法律问题,都会给她打电话请求“支招”。
2016年三八妇女节,州及恩施市妇联、州及恩施市司法局在龙凤镇二坡村联合举办“心系妇儿、送法到家”大型活动,张廷红不顾感冒,依然满腔热情地为姐妹们宣讲《反家庭暴力法》专题法制讲座。
2013年6月,张廷红所执业的湖北联信律师事务所被恩施市残疾人联合会授牌为残疾人法律救助站。从此,张廷红成了残联服务窗口的“编外接待员”。
30多岁的胡某在某隧道工程工地作业时,不慎被垮塌的石块砸中腰椎,导致双下肢瘫痪。施工单位在缴纳了40余万元医疗费后,不愿继续缴纳医疗费,胡某的家人担心施工单位撤离恩施后出现维权障碍,天天到工地哭闹,后来用轮椅将胡某从医院抬到工地,双方发生冲突,经公安协调无果。
张廷红得知情况后,毅然为胡某提供法律援助,她数次往返于工地与医院之间,对应法律依据,与施工单位和胡某家人进行沟通,耐心说明每项赔偿的计算来源,经过近两个月的沟通工作,最终为胡某争取了100多万元的赔偿款项。